教育部為鼓勵國民自學進修,承認自學進修之學力,開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
「高職學力鑑定考試」係依據教育部發布之「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舉辦。通過鑑定者,頒予及格證書以示證明達到高職學力之能力。及格者得憑證報考大學,亦可憑證書求職、報考高中職以上資格之公職考試,及證照考試。
「高職學力鑑定考試」應試資格為:
1.年滿18歲,曾於國民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2.年滿20歲,且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具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3.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具有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114年高職學力鑑定考試」預定9月報名,10月考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有意報考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