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大考中心)辦理的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旨在評量考生基本核心能力,成績主要作為繁星推薦與申請入學的依據,自111學年度起,亦可作為分發入學使用;三項入學管道中,大學校系可依其學系發展與選才規劃,以學測考科成績作為檢定、倍率篩選與採計等項目。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課程綱要(以下簡稱108課綱)是以核心素養為主軸而設計,學測測驗目標係以108課綱中的「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為依據,包含以下四個方向:
一、測驗考生所具有的基本學科能力。
二、測驗考生為銜接大學教育而所具有的基本學科知能。
三、測驗考生能於不同的情境中整合運用基本學科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測驗考生的閱讀理解、圖表判讀、證據運用、邏輯推論、分析評價、表達說明等能力。
學測的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共六考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其中國文科分為兩節施測,分別為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國綜)及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國寫)。學測各科測驗成績均採等級制。
學測各考科的題型可包括:選擇題型(單選題、多選題)、選填題型(僅數學A、數學B)、混合題型或非選擇題型。混合題型是指同時包含選擇(填)題與非選擇題的題型,為題組形式。國寫的題型全為非選擇題。
111學年度起,學測各考科均依據108課綱命題,測驗範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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