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別 |
組別 |
應試科目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三等
考試 |
調查工作組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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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會學 4.政治學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6.外國文 |
法律實務組 |
3.刑法 4.刑事訴訟法
5.行政法 6.商事法 |
財經實務組 |
3.經濟學 4.財務管理
5.中級會計學 6.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
化學鑑識組 |
3.生物化學 4.有機化學
5.分析化學 6.儀器分析 |
醫學鑑識組 |
3.生物化學 4.有機化學
5.分子生物學 6.遺傳學 |
電子科學組 |
3.電子學與電路學 4.計算機概論
5.工程數學 6.通信與系統 |
資訊科學組 |
3.系統分析與設計 4.資料庫應用
5.資通網路 6.資訊安全實務 |
營繕工程組 |
3.結構分析 4.營建法規
5.施工法 6.政府採購法 |
備註 |
考試科目前端註有「※」符號者,採全部測驗式試題;
前端註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14年調查局人員招考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