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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見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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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見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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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32歲、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符合報考資格規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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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15,000員、海巡署875員、國家安全局60員,共計 15,935 員。
(詳細名額請參閱正式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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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試舉行。
第一試(筆試):智力測驗;採「電腦閱卷」,90分(含)以上合格。
第二試(口試):包括:報考意願、一般常識、儀態、語言表達;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未達60分不予錄取。
第三試(體能測驗):徒手跑步;男性1600公尺(10分鐘30秒),女性800公尺(5分鐘30秒)。
智力測驗、口試、體能測驗任一項「不合格」 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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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士兵生效日起,支領二等兵(6個月)月薪33,625元;一等兵(1年)月薪35,230元;上等兵(1年6個月後)月薪36,845元。
以上待遇包含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另享各項補助與其他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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