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類別 |
報考資格 |
筆試科目 |
一般
金融
人員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3.具備相關專業測驗合格證書。 |
1.科目一(40%):
國文、英文及邏輯推理
◎題型:國文為公文簽及短文寫作,英文及邏輯推理為選擇題。
2.科目二(60%):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題型:選擇題 |
法務
暨
法遵
人員
|
1.大學以上學校法律學系畢業。
2.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40%):
國文、英文及邏輯推理
◎題型:國文為公文簽及短文寫作,英文及邏輯推理為選擇題。
2.科目二(60%):
綜合科目
【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銀行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包括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等)】
◎題型:選擇題。 |
程式
設計
人員 |
1.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畢業。
2.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1.科目一(20%):
國文、英文及邏輯推理
◎題型:國文為公文簽及短文寫作,英文及邏輯推理為選擇題。
2.科目二(80%):
綜合科目【含邏輯推理(邏輯推理運算)、程式設 計 (C#/C++ 及JAVA)、資料庫管理(包括 SQL 語言)、網路管理】
◎題型:非選擇題。 |
備註 |
1. 其他甄選類別請參閱甄選簡章。
2. 甄選類別以「正式公告」為準。 |